6.幼儿心理危机干预实施措施

时间:2022-09-04 来源:心理热线 点击:

6.幼儿心理危机干预实施措施范文(精选4篇)

心理危机是伴随着危机事件的发生而出现的一种心理失衡状态。各种迹象表明,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竞争意识的增强,人们的“心理负荷”不断增加,心理危机日益增多。就大学生群体而言,心理危机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6.幼儿心理危机干预实施措施范文(精选4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6.幼儿心理危机干预实施措施篇1

快乐之星幼儿园心理危机干预措施

为了更好地帮助有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度过心理难关,及早预防、及时疏导、有效干预、快速控制学生中可能出现的心理危机事件,降低学生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率,减少学生因心理危机带来的各种伤害,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特制订我校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措施。

一、组织机构

组  长:XX

副组长:XX

成  员:XX XX XX

二、学生心理危机干预的制度

做好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是一项长期任务,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特建立以下几项制度:

1.学习制度。心理健康教师、班主任、任课教师通过网络、书籍学习有关心理知识。

2.鉴定制度。学生因心理问题需退学、休学、转学、复学的,其病情应经专业医院进行鉴定。

3.保密制度。参与危机干预工作的人员应对工作中所涉及干预对象的各种信息严格保密。

三、学生心理危机干预的实施

(一)预防教育

立足教育,重在预防,做好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班主任、心理健康教育老师和任课教师应对学生进行生命教育,引导学生热爱生活,尊重生命,善待人生;应对学生进行自我意识教育,引导学生正确认识自我,愉快接纳自我,积极发展自我,树立自信,消除自卑;应对学生进行危机应对教育,让学生了解什么是危机,人们什么情况下会出现危机,同学们的哪些言行是自杀的前兆,对出现自杀预兆的同学如何进行帮助和干预。

学校通过讲座、课程等途径在学生中大力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引导学生树立现代健康观念,针对学生中广泛存在的环境适应问题、情绪管理问题、人际交往问题、学习方法问题等开展教育;各班组织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形成良好的心理健康氛围;通过主办主题鲜明的特色班会,帮助学生优化个性心理品质,增强心理调适能力,提高心理健康水平。

(二)早期预警

做好学生心理危机早期预警工作,做到对学生的心理状况变化早发现,早通报,早评估,早治疗,信息畅通,快速反应,力争将学生心理危机的发生消除在萌芽状态。

1.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卡

由班主任通过询问、家访等方式了解学生家庭情况,对于特殊学生建立心理健康档案卡。

2.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汇报制度

为掌握学校学生心理健康的动态发展,随时掌握高危个体的心理状况,学校建立学生心理问题报告制度。

在学生层面,培养大队干部、班干部为心理辅导员,负责本班同学心理健康健康方面的联络,对班级内出现的有心理问题的学生进行初步判断,并报告班主任。

在班主任层面,教导处根据工作需要对班主任进行基本的心理健康水平甄别和基本的心理辅导技能的培训,增强班主任对学生心理健康的了解。

3.建立心理咨询老师学生心理危机报告制度

心理健康教育老师或班主任在发现学生存在较严重心理危机、超出学校心理咨询范围的,应在24小时内将相关信息报告给学校领导,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做好转介工作。

(三)干预措施

对于有心理危机的学生,学校根据其心理危机程度实施心理危机干预。

1.建立支持系统

学校要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培养他们积极向上、乐观进取的心态,在学生中形成团结友爱、互帮互助的良好人际氛围。全体教师尤其是班主任应该经常关心学生的学习生活,帮助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上的困难,与学生交心谈心,做学生的知心朋友。心理辅导员、学生干部对有心理困难的学生应提供及时周到的帮助,真心诚意地帮助他们度过难关。教导处及心理健康教育老师负责与个别学生的谈话和跟踪访问。动员有心理困难学生的家长、朋友对学生多一些关爱与支持,必要时可以要求学生亲人来校陪伴学生。

2.建立治疗系统

对有心理危机的学生应进行及时的治疗。对症状表现较轻危机程度不高者,以在校接受心理辅导为主。对症状表现较重者建议到相关医院的心理门诊接受咨询、治疗(必要时接受药物治疗)。对症状表现严重、危机程度很高者,必须立即将其送医院等专业精神医院治疗。

3.建立阻控系统

对于学校可调控的引发学生心理危机的人事或情景等刺激物,协调有关部门及时阻断,消除对危机个体的持续不良刺激。对于危机个体遭遇刺激后引起紧张性反应可能攻击的对象,学校应采取保护或回避措施。

4.建立监护系统。

对有心理危机的学生在校期间要进行监护。

(四)后期跟踪

因心理危机而休学的学生申请复学时,除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办理外,还应向所在学校出具学校认可的心理疾病康复证明。

学生复学后,学校对其学习生活进行妥善安排,帮助该生建立良好的支持系统,引导同学避免与其发生激烈冲突。班主任对其要密切关注,了解其心理变化情况。心理健康教育老师每月与其谈心一次,并通过周围其他同学随时了解其心理状况。

6.幼儿心理危机干预实施措施篇2

  生活中灾难、暴力、事故、意外等创伤性事件时有发生,侵害人们的心灵,造成不良后果。在学校,学生面对学习压力、亲子关系、环境适应、人际关系等诸多问题,而青春期的躁动和感性使他们处理问题容易极端化,同时四川汶川大地震对他们的心理伤害,使产生心理危机的可能性大大增加。因此,心理危机干预迫切而重要。针对高危人群的心理社会干预能够防止或减轻创伤后的不良心理反应,避免心理痛苦的长期化和复杂化乃至极端化,促进创伤性事件的适应和心理康复。这不仅是对每一个学生的人文关怀,也是构建和谐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现实诉求。为此,特制定南轩中学心理危机干预应急方案,以期尽最大努力帮助师生解决面临的可能心理困境,促进南轩中学心理健康教育的更好发展。

一、心理危机干预的目标:

心理危机处理突发事件,避免造成更大的伤害。为了解决特定问题的过程中,心理危机、团体或个人危机消除,恢复正常。

二、心理危机干预组件成员:

主管领导,班主任、心理教师、学校医生,校园警察、司机、心理社区成员等。

三、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分工:

1、主管领导整体组织和协调命令。

2、班主任理解信息并通知父母,稳定的类。

3、心理老师现场咨询、干预,避免极端的心理行为。

4、学校医生现场处理可能身体病人和损伤。

5、校园警察维持秩序。

6、司机保证交通。

7、心理社区成员辅助开展工作。

8、干预后观察及随访。

四、心理危机干预程序:

1、心理危机发生时,班主任和心理社区成员应当通知主管领导在第一次。

2、主管领导注意心理教师、学校医生,校园警察,司机和其他相关人员到达现场。

3、根据分工迅速扩张的工作。

五、心理危机干预的注意:

1、危机时刻发生,这个决定是非常重要的,所有成员应该绝对服从领导的安排,以避免延迟导致不良后果。

2、危机意味着风险,所有成员不能因为干预无效和自责,内疚,实现限制的干预。

6.幼儿心理危机干预实施措施篇3

为了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学生的严重心理问题由此引发的自伤或伤害他人等严重事件,并且维护学校的生活、学习秩序,从而建立和谐校园。现制定我校校园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预案。

一、具体目的:

1、通过心理危机教育和宣传,加强学生对危机的了解与认知,提高学生承受挫折的能力,为应对危机做好准备。

2、通过心理咨询等支持性干预,协助处于危机中的学生把握现状,重新认识危机事件,尽快恢复心理平衡,顺利度过危机,并掌握有效的危机应对策略。

3、通过提供适时的介入帮助防止自伤、自杀或攻击行为等过激行为。

4、通过构建心理危机干预体系,做到心理困扰早期预防、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应对,减少和尽量避免危机对学校正常工作的影响。

5、通过积极创设良好的校园环境,为学生成长营造健康氛围,努力提高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优化心理品质。

二、干预原则

1、预防为主;

2、及时预警;

3、协调有序;

4、反馈追踪。

三、干预对象

心理危机干预的对象是我校在读的存在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具体包括:

1、通过心理健康测评筛查出来的需要关注的重点学生;

2、遭遇重大事件而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3、患有严重心理疾病的学生;

4、有自杀倾向或既往有自杀未遂史或家族中有自杀者的学生;

5、因严重生理疾病而导致心理痛苦的学生;

6、由于身边的同学出现个体危机状况而受到影响,产生恐慌、担心、焦虑不安的学生;

7、其他有情绪困扰、行为异常的学生。

尤其要关注上述多种特征并存的学生,其心理危机程度更严重,应成为重点干预的对象。

四、心理危机干预组成人员:

主管领导、班主任、心理辅导老师、校保安人员等。

五、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分工:

1、主管领导全面组织协调指挥。

2、班主任了解信息、通知家长、稳定班级。

3、心理辅导老师现场疏导、干预,避免极端心理行为。

4、校保安人员维持秩序。

5、干预结束后观察和随访。

六、心理危机干预的程序:

1、心理危机发生后,班主任应在第一时间通知主管领导。

2、主管领导通知心理辅导老师等相关人员到达现常

3、按照分工迅速展开工作。

七、心理危机干预的注意事项:

1、危机瞬间发生,决策很重要,所有成员应绝对服从领导安排,避免拖延导致不良后果。

2、危机就意味风险,所有成员不能因干预无效而自责、内疚,要意识到干预的有限性。

6.幼儿心理危机干预实施措施篇4

 为了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学生的严重心理问题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自伤或伤害他人等严重事件,保障我院学生的心理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校园生活秩序,保持学校的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心理危机干预的对象

(一)心理危机与心理危机干预

心理危机是指个体运用寻常方式不能应对或处理目前所遇到的内外部应激而陷入极度的焦虑、抑郁、甚至失去控制、不能自拔的状态。确定对象存在心理危机一般指对象存在具有重大影响的生活事件或刚刚经历重大突发事件,情绪剧烈波动或认知、躯体、行为方面有较大改变,且用平常解决问题的方法暂时不能应对或无法应对眼前的危机。

心理危机干预是指对处在心理危机下的个人及与其有密切关系的人,采取有效的措施,使之能安全度过危机,尽快恢复社会功能。

(二)对存在下列因素之一的学生,应作为心理危机干预的高危个体予以特别关注:

1、情绪低落抑郁者(超过半个月)。

2、过去有过自杀的企图或行为者。

3、存在诸如失恋、学业严重受挫、躯体疾病、家庭变故、人际冲突明显或突遭重挫者。

4、家庭亲友中有自杀史或自杀倾向者。

5、性格有明显缺陷者,如孤僻内向、与别人缺乏正常的情感交流者。

6、有强烈的罪恶感、缺陷感或不安全感者。

7、感到社会支持系统长期缺乏或丧失者。如父母离异、家庭破裂、亲子关系恶化等。

8、有明显的精神障碍者。

9、存在明显的攻击性行为或暴力倾向,或其它可能对自身、他人、社会造成危害者。

10、其他经由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认为有必要进行心理危机干预者。

(三)对发出下列警示讯号的学生,应作为心理危机的重点干预对象及时进行危机评估与干预:

1、谈论过自杀并考虑过自杀方法,包括在信件、图画或乱涂乱画的只言片语中流露死亡的念头者。

2、不明原因突然给同学、朋友或家人送礼物、请客、赔礼道歉、述说告别的话等,其行为明显改变者。

3、情绪突然明显异常者,如特别烦躁,高度焦虑、恐惧,易感情冲动,或情绪异常低落,或情绪突然从低落变为平静,或饮食睡眠受到严重影响等。

二、心理危机干预的工作原则

(一)生命第一的原则。发现危机情况,立即采取保护措施,最大限度地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

(二)亲属参与的原则。实施心理危机干预时,以最快的速度通知学生家长或监护人。

(三)全程监护的原则。实施危机干预过程中,安排专人对干预对象全程监护。

(四)分工协作的原则。实施危机干预过程中,相关部门要协调配合,履行职责,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三、心理危机干预的工作要求

(一)信息畅通。参与危机干预的工作人员要做到快速反应,确保信息畅通。

(二)工作到位。危机发生后,学生辅导员及相关人员要立即赶赴现场,迅速果断地采取有效措施。

(三)协调配合。相关人员在现场指挥的调度下,主动配合,服从指挥。

(四)记录备案。在危机处理过程中,学生辅导员及相关人员要做好书面文字记录,必要时做好音像资料的收集,保证资料详细完整。责任追究。

(五)责任追究。对于因违反工作原则、延误时间、知情不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成立心理危机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

组员:

五、心理危机干预分类措施

(一)对有严重心理障碍或心理疾病学生的干预措施

1、各系发现学生心理异常情况信息,必须迅速报告主管领导和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由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对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进行评估和初步的诊断并提出相关建议。如有必要,可转介到专门的医疗机构进一步诊断。

2、根据诊断情况,可进行以下几种处理方式:

(1)如果诊断学生确有心理疾病但尚可在学校边学习边治疗,应立即告知学生家长,请家长到校协商解决。如家长希学生休学专心治疗,则学院配合办理休学手续。如家长希学生在校继续学习,学院应告知学生可能出现的情况,并请家长出具相关书面说明。学生在校边学习边治疗期间,学院应密切注意学生心态,关注学生动向,指派学生骨干给予关心,并及时与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沟通情况,及时提供心理辅导,同时与学生家长保持密切联系,共同做好学生工作。

(2)如诊断学生需配合药物治疗,且不适宜在学校继续学习,应派专人监护,并立即通知学生家长到校将学生带回家休养治疗,同时办理休学或退学手续。

(3)如诊断学生需要住院治疗,学院应派专人负责,并立即通知学生家长。家长到校后,学院要与家长协商并签署有关文字性材料,将学生送至相关医院治疗,并办理请假、休学或退学等手续。如学生家长不同意送学校对口医院要求回家治疗,应同意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未经学生家长同意,将学生送到医院要慎重,以免发生纠纷。

(二)对有自杀意念学生的干预措施

各级学生心理异常检测网络一旦发现或知晓学生有自杀倾向(学生近期有实施自杀的想法和念头),应立即向学生心理危机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报告,并采取以下措施:

1、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负责,成立监护小组,在“学生心理危机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指导下,将有自杀意念的学生转移到安全地点,组织学生辅导员和监护小组对其实行24小时监护。

2、立即通知有自杀倾向学生的家长尽快赶到学校,双方共同协商解决。注意不要告知学生校方已通知家长,并要求家长也不要告知学生,以免激发或加重所干预学生的自杀意念。

3、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向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报告,经中心评估,如诊断有自杀意念的学生需立即住院治疗,学院与家长协商并要求家长出具书面同意意见,由学生辅导员或监护小组负责将学生送到对口医院治疗,同时办理请假、休学或退学等相关手续。如学生家长不同意到学校对口医院治疗、要求回家治疗,学院在督促学生家长办理有关手续以后,方可同意将有自杀意念的学生带回家治疗。

4、如诊断有自杀意念学生需回家休养治疗,其所在系应立即通知学生家长将其带回家休养治疗并办理相关手续。相关手续一旦办理完毕,学院不得让有自杀意念的学生继续留在学校,以免影响其心理康复或发生意外。

(三)对已经实施自杀行为学生的干预措施

1、对已经实施自杀行为的学生,要立即送到最近的急诊室或校医院,由急诊室或校医院负责实施紧急救治或转到其它医院救治,情况紧急也可直接拨打120。同时,立即向学工部、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报告情况。

2、及时向学校保卫处或公安部门报告,由保卫处或公安部门负责及时保护、勘察、处理现场、防止事态扩散和对其他学生的不良刺激,并配合、协调有关部门对事件的调查。

3、立即通知实施自杀行为的学生家长到校。

4、对于自杀未遂学生,在其病情稳定后由家长为其办理休学或退学等手续,将其带回家休养治疗。不得让其继续留在学校学习,以免影响其心理的康复或发生意外。

5、应对已经实施自杀行为学生周围的同学,尤其是同寝室、同班级同学采取相应的安抚措施,如有必要可联系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进行团体心理辅导,避免更大范围的急性心理危机出现。

(四)对有因心理因素引起的伤害他人意念或行为的学生的干预措施

1、对有伤害他人意念的学生,各系发现后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请保卫处配合首先予以控制,并通知有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安全,同时通知学生家长。对已实施伤害他人行为的学生,主要由学校保卫处处理,同时通知学生家长到校。

2、各系向学院心理健康中心报告,由中心组织专家对其进行心理评估,确定学生伤害他人的意念或行为是否主要是由于心理因素造成的。

3、如诊断有伤害他人意念或行为的学生是由心理因素造成并需住院治疗,应及时通知家长到校,请家长出具书面意见,由学生辅导员负责将学生送至学校对口的医院治疗,如学生家长不同意到学校对口医院治疗、要求回家治疗,则由家长将其带回家治疗,并及时办理休学或退学等手续。

4、如诊断有伤害他人意念或行为的学生是由心理因素造成并需回家休养的,学院应立即通知学生家长将其带回家休养治疗并及时办理休学或退学等手续。不得让其继续留在学校学习,以免发生意外。

六、建立心理问题学生愈后鉴定及跟踪制度

(一)因心理问题住院治疗或休学的学生在申请复学时,要提供精神专科医院鉴定确已康复、可正常继续大学学习的书面证明,方可办理复学手续。

(二)学生复学后,辅导员要进行密切关注,定期了解其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并请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配合学院进行跟踪和辅导。

6.幼儿心理危机干预实施措施范文(精选4篇)

https://m.oubohk.cn/gaokao/602594/

推荐访问: 幼儿心理危机干预机制 幼儿园心理危机干预制度及应急处置方案

扩展阅读文章

心理热线热门文章

心理热线推荐文章

推荐内容

京ICP备15015689号 返回顶部

教育资讯网-中高考资讯 轻松阅读 享受快乐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