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乙己谁写的谁是杀死孔乙己的凶手?

时间:2019-10-05 来源:教学随笔 点击:

【孔乙己谁写的】谁是杀死孔乙己的凶手?

  作者:阎浩岗

  《孔乙己》是鲁迅最为人熟知的篇章之一,近读网上有关教案,发现几十年来中学教学对鲁迅这篇名作主题内涵的解读大致没变,就是认为它旨在揭露和批判封建科举制度对知识分子的毒害,批判科举制度的罪恶。如果说有所不同,就是近年来中学语文课也顺便提及了“人们对科举不幸失败者的冷酷”。但说到底,还是认为害死孔乙己、“吃掉”孔乙己的是科举制度。

  这样说当然有其道理:如果孔乙己考取了秀才和举人,即使他仍好喝懒做、不会营生,他的社会地位也不至如此低下,他也不至穷困至死。科举制度选拔出来的丁举人,其品性并不好,孔乙己偷了他的东西(不过是书籍和笔墨纸砚之类),他就残暴地打折了孔乙己的腿。

  可大家若抛开中学语文老师的导读,按现实事理逻辑再细读、品味文本,当会有不同结论:杀死孔乙己、“吃掉”孔乙己的主要“凶手”不是科举制度,而是鲁镇包括短衣帮和长衫客、掌柜与伙计各色人等在内的众人!

  按小说开头三段的描述,进出咸亨酒店的人确实分属不同阶级或阶层,短衣帮和长衫客穿戴不同,在酒店吃喝的消费水平也不一样。但,小说并没表现阶级对立,更无阶级冲突、阶级斗争。在对待孔乙己的态度上,大家是比较一致的:大家无一对之表现出同情,都是将其作为调笑耍弄的玩物,从孔乙己的尴尬和痛苦中获得快感。

  孔乙己之所以被人瞧不起,主要是因他穷困而又好面子。穷困因其不善营生,好面子却又不得不小偷小摸。不善营生可以归咎于教育体制、科举制度:当时没有职业技术学校,让“高考”不中的孔乙己读个“保定虎振”,学习当厨师炒菜。但不能全怪体制,也有他自身的原因:《儒林外史》中的周进先生屡试不第之后,不就先作馆教私塾,后为买卖人记账?

  而鲁镇无人对他关心同情、施以帮助,是更重要的原因。

  孔乙己也并非没有一技之长:大家承认他“写得一笔好字”。替人抄书也是一段时间里他的谋生之道。可他为什么不好好做这项工作,而要偷窃人家的书籍纸张笔砚呢?是因他喜欢喝酒。也就是说,他是拿偷来的东西换酒喝了。可就算他“好喝”,咸亨酒店里的酒很便宜,一碗只需四文钱,孔乙己又是和短衣帮一样站着喝不要荤菜的酒,看样子每天能喝一碗也就满足了。可就为喝这碗酒,他却不得不去偷。

  孔乙己吃饭不会有人认为不对,孔乙己至多每天喝一碗四文钱的黄酒、要一盘一文钱的茴香豆,大家就认为过分、认为奢侈、认为是“好喝”。大家设身处地想想:孔乙己无家无业,连小孩子都不肯理他,成人和他搭话都是为了取笑,如果每天不用一点淡淡的酒精麻醉自己,他的精神不早就崩溃了?

  鲁镇的人特别是酒店里的掌柜、伙计和顾客们平时都很寂寞,都感到生活单调无聊。于是,他们于酒、于茴香豆之外,就多了孔乙己这样一个消遣品。甚至在孔乙己被打断腿的情况下,他们仍不放过调笑机会,并以其断腿作为笑点。此时,掌柜、伙计和顾客们没有了等级界限,平时对小伙计没有好脸色的掌柜,对小伙计的“附和着笑”,也认为理所当然,不加责备。至于孔乙己断腿疼不疼、断腿之后何以为生,没有一个人去想。

  在这种环境中,孔乙己不仅物质生活失去来源,精神上更没有了存在的依据,只剩下死路一条。可以说,鲁镇人共同杀害了孔乙己,“吃掉”了孔乙己。“吃人”的不仅是礼教,不仅是制度,更是人情的淡薄、人性的冷酷和残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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